根據教育發(fā)展和教學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fā)〔2015〕26號)和《湘西自治州州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一般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州人社發(fā)〔2017〕62號)文件精神,經州人社局核準,吉首大學師范學院附屬小學、湘西州民族實驗小學、湘西州幼兒園擬公開選調教師49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
吉首大學師范學院附屬小學、湘西州民族實驗小學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小學及以上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湘西州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選調在編在崗幼兒教師及幼兒保健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操守;
3.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4.具備選調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及其他條件;
6.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年齡可適當放寬,具體年齡要求見《2019年湘西州教育和體育局管理的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7.近3年來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體條件
1.吉首大學師范學院附屬小學教師崗位。
具有崗位要求的相應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現場教學競賽,或專業(yè)技能現場競賽,或教學基本功現場競賽,獲得縣一等獎、州二等獎、省三等獎及以上獎勵;②獲得縣級及以上師德標兵、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獎勵;③音樂、美術、體育、科學學科教師輔導學生參加相關學科競賽獲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④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
具有中小學一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或特級教師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2.湘西州幼兒園幼兒教師崗位。
具有崗位要求的相應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具有2年及以上省級示范幼兒園工作經歷;②在縣級及以上教學技能大賽中獲獎;③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
具有中小學一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 吉首大學師范學院附屬小學財務、醫(yī)護崗位,州幼兒園幼兒保健員崗位、湘西州實驗小學教師崗位具體條件見《2019年湘西州教育和體育局管理的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guī)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違規(guī)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
6.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2019年湘西州教育和體育局管理的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計劃表》。
五、選調程序
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調入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選調信息通過湘西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政務網、相關學校網站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9年6月25日-27日。
3.報名地點:湘西自治州政務服務中心35號窗口。
4.報名要求:⑴考生只能選擇一所學校的一個崗位進行報考,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⑵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填寫《2019年湘西州教體局管理的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⑶報名人員須經單位同意(加蓋公章),并經主管部門批準(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專業(yè)認定參照《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認定。
(三)資格審查
報考對象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進行資格審查,F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擬調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
(四)面試
每個崗位的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由用人單位會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州人社局同意后,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選調計劃。實際參考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要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個程序。
面試總分100分。
1.語文、數學、科學崗位面試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進行。時間10分鐘。微型課內容為各學段相關學科教材。
2.音樂、美術、體育、幼兒教師崗位面試采取微型課和專業(yè)素質展示的形式進行,時間15分鐘(微型課10分鐘,專業(yè)素質展示5分鐘),微型課占70%,專業(yè)素質展示占30%。微型課內容為各學段相關學科教材。
3.財務、醫(yī)護、幼兒保健員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體檢
根據崗位選調計劃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擬確定為體檢對象的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的,則按微型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微型課成績相同則進行第二次面試,第二次面試優(yōu)勝者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由州教體局組織選調單位負責實施。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若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則按該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由州教體局會同選調單位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結束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程序確定擬選調人選。擬調人員名單在湘西州教育和體育局政務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調入
擬調入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按流動調配程序辦理調動相關手續(xù)。
六、本方案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43—8224326(吉大師院附小)
0743—5223383(州實驗小學)
0743—8755799(州幼兒園)
監(jiān)督電話:0743—8225413(州紀委駐州教體局紀檢組)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