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縣教育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縣市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通知》(衡人社發(fā)[2017]13號)等文件的要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39名,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 、招聘崗位計劃、條件及分配方式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年齡、專業(yè)和技術資格等條件;
5、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尚在禁考限期內的人員;本縣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特崗教師;試用期內公務員和與事業(yè)單位約定最低服務期限未滿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239名(其中:高中、職業(yè)中專和教師進修學校102名,小學(含教學點)116名,公辦幼兒教師20名,特殊教育1人),具體崗位計劃及條件見《衡陽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及條件表》。
(三)分配方式
按報考崗位,依據(jù)考生個人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單位。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衡陽縣黨政門戶網、衡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衡陽縣蒸陽教育網、衡陽縣委組織部、衡陽縣人社局、衡陽縣教育局、衡陽縣縣屬各學校、各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校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登錄“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6月8日8:00至6月12日18:00期間登錄“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按相關規(guī)定追責。
(2)本次考試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資格證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撥打咨詢電話(0734-6589921,6823238)。
(3)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并在網上繳納報名費,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其他報名要求
(1)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證(考生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證為準。
(2)網上報名后,報考人員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繳納報名費確定報名后,非招聘計劃取消原因,不能更改報考崗位。
(3)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或信息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上級部門批準后,在形成有效競爭的前提下,不低于1:2或調整招聘計劃開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崗位(不含核減招聘計劃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5)本次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人。
3、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請于2018年6月20日至6月23日期間,登錄“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下載打印準考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
(三)筆試
采用閉卷答題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1、筆試內容:應具備所報崗位的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其中學科專業(yè)知識占80%,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知識占20%。
2、筆試時間:2018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二代身份證。
考試成績在“衡陽縣黨政門戶網”公示。
(四)資格審查
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資審對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另行公告。資審對象須提供以下資料:
1、登錄“湖南人事招考網(www.zrpta.com)”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
2、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文憑、有效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學歷是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文憑;應屆畢業(yè)生未及時取得相關證件的,資審時須提供由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以及教師資格證認定機構出具的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證明材料,但2018年7月31日前必須交驗相應專業(yè)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省級以上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的認定結果為準;對設置有專業(yè)類別要求的崗位,其專業(yè)類別核定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執(zhí)行,所學專業(yè)已列入該目錄,但未列入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不能報考;所學專業(yè)未列入該目錄的,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認定是否可以報考)。
(五)體檢
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與參加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超過該崗位計劃數(shù)時,按所報崗位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員;如體檢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shù)時,則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1次。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對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六)考核
體檢結束后,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對體檢合格的對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崗位匹配和資格準入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則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1次。
(七)公示與聘用
1、公示。縣招聘領導小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標準,根據(jù)筆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衡陽縣黨政門戶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擬聘人員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xiàn)空缺不再遞補。
2、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衡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報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后,辦理編制工資和崗位聘用等相關手續(xù),對不愿到設崗學校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所聘人員的試用期為1年,最低服務期限5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調動或參加其他行業(yè)的報考。本次公開招聘所有崗位均為初級崗位。
四、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違規(guī)人員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2017)予以處理。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2、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五 、監(jiān)督電話
中共衡陽縣紀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 0734-6817578
中共衡陽縣委組織部干部組 0734-6827068
衡陽縣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 0734-6823238
中共衡陽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0734-6589977
本公告由衡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衡陽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5月30日